第二条 实行减免的范围是指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三条 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其产品须符合高新产业发展方向,同时在高新区范围进行工商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四条 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减免的程序:
1、高新技术企业向规划建设局提出局面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规划建设局初审后报高新区管委会项目评估小组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备案。
3、对市政府批准备案的报建项目,由规划建设局和财政局具体办理收费减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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