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经济信息 工业柳州 企业园地 商务在线 服务平台 资料中心 咨询热线 交流平台 绿色通道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夹
首页人力资源-政策法规 政策-优惠政策汇总 政策-国家 创业政策 > 正文
搜索:  
 
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4-09-28 09:40:29   字体 评论 浏览:447次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南宁高新区)工作,加快南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南宁市的经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到国外学成归来或在国外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区工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并且不受户籍、国籍的限制,可长期居留,也可短期居住,来去自由。

       第四条 留学人员(含配偶及子女)已加入外国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办两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和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短期来南宁高新区工作,不能按期离境的,可以申请签证延期。确因时间紧急或者其他原因未在国外办妥入境签证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办口岸签证。

       第五条 在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在高新区工作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后,可以全部购买外汇,并按照规定携带出境或者汇出境外。

       第六条 到南宁高新区工作的留学人员的子女可以在就近的幼儿园或学校就读,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享受本市同等人员的待遇。

       第七条 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区工作,因科研工作需要,需从境外进口少量试剂、原料、配件的,由所在单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批准予以免税放行,所需外汇按规定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到指定银行购买。

       第八条 留学人员出国前和在国外期间以及回国后的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连续计算的应连续计算。留学人员可按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条 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执业资格,其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互认协议的,可以在本市办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留学人员开发的科技项目可申请列入政府的科技计划和技术创新计划,被列入政府计划的项目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

       第十一条 留学人员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或技术转让,分配比例或转让费由受益单位与留学人员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高新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留学人员进入南宁高新区创办企业,由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优先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等服务。创办科技型企业可享受南宁高新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南宁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为留学人员进园创办企业提供帮助。

       1、场租优惠。进入创业园的企业前三年免收场租费,第四年按40%,第五年按70%,第六年及以后按100%收取场租费。

       2、住房优惠。创业园为留学人员提供生活设施配套的住房。在项目开发的前两年,经批准可免收住房租金。

       3、管理服务。创业园为进园的企业提供商务后勤、信息服务、企业诊断、营销策划、人员培训,以及相关的工商、税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4、资金支持。进入创业园的企业可按《留学人员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得1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和创业基金的资助;

       第十五条 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区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企业所得,年净收入50万元以下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免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六条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为留学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为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区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七条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根据需要聘用工作人员,管委会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积极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发表 查看评论

推 荐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
- 关于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投资环境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派驻企业财务总监实施意见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项目审查管理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今天挂牌成立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排"使桂港澳合作领域更宽广
- 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 中钢协:今年钢价可能不断攀高
- 柳州市财政局
- 柳州人才市场
- 关于2008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广西实施人才强桂战略 推进人才小高地建设
- 宜州:桑蚕茧丝循环加工 经线丝填广西空白
- 职改办办事指南
- 怎样计算2008年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新速算扣除法
- 关于举办技术人员技能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最新更新
频道精选
抢先读
人气排行
别人最近看了些什么
最新评论
本网站为服务于柳州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的政府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站更新信息聚合]   
柳州网警
报警电话 0772-2870683

主办单位:柳州市经委 承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柳州经贸信息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桂B2-20010005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8-1号 电子信箱:masterlzet.com.cn
邮编:545001 联系电话: 0772-2827563 传真:0772-2822705 [信息总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