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于××××年×月×日经××××(批准机关名称)批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条之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是××(职务)×××(姓名),法人住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中括号中内容可根据当事人要求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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