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相关部门对《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则进行细化,具体实施办法将在本月出台。
扬州市日前召开了由经贸委、公安、国税、地税、银行、工商、通讯、保险、供电等37个诚信成员单位参加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于本月全面部署“一网三库”建设工作。“一网三库”,包括“诚信扬州”网站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贷征信数据库,初定2010年建成。
建成的“一网三库”将汇集银行、公安、税务等各系统的信用记录,并源源不断地向数据库传送新的信息,形成一个统一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从而作为市民今后在办理各种业务时的信用凭证。个人信用系统又称为市民的“第二身份证”,这套征信体系启用后,不良信息的披露和使用期限为7年,有信用污点的个人和企业将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目前扬州市大部分银行都已经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纳入审查个人贷款的必备程序,并将信用记录的好坏作为是否发放贷款或确定贷款金额、贷款利率的重要依据。(严柳)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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