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外贸出口的拉动作用,市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外贸出口若干意见》。 《意见》设立了强优出口企业上台阶奖,对出口上新台阶、年度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企业,分6个档次进行奖励:对历史最高年度出口额小于20000万美元、当年年度出口额达20000万美元台阶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历史最高年度出口额小于10000万美元、当年年度出口额达10000万美元台阶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历史最高年度出口额小于5000万美元、当年年度出口额达5000万美元台阶的企业,奖励12万元;对历史最高年度出口额小于3000万美元、当年年度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台阶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历史最高年度出口额小于1000万美元、当年年度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台阶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历史最高年度出口额小于500万美元、当年年度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台阶的企业,奖励3万元。
此外,市政府还设立外贸扶持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根据全市外贸出口增量部分按不低于千分之三的比例安排外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外贸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出口产品的研发、国外商标注册、外贸人员培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出口发展等项目。
来源: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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