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四年多来,在市政府监管会和主管单位市经贸局的领导下,担保中心各项业务发展迅速,中心全体员工在叶小杭主任为首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团结进取、努力开拓,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1年4月,担保中心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首批试点单位,为广东省唯一入围的担保机构。
“处处为企业着想,时时为企业解困”,四年来,担保中心与众多中小企业一起成长。截止2004年3月31日,中心已为898家企业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23.2亿元。担保业务品种也不断创新,从最初的只做生产型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发展到目前的十多个担保业务品种,满足了中小企业的多方面需求。针对中小企业反担保普遍不足的情况,担保中心为企业度身定做反担保措施,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逐步扩大信用比例。截止2004年3月31日,累计为企业放信用比例达到50%,较好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与中心的合作,中小企业提升了自身信用,建立起与银行的联系,扩大了融资渠道,促进了自身业务的良性循环。
在进行自身建设的同时,中心积极发挥深圳市信用体系建设主力军的作用,2002年12月30日作为首席发起人发起设立了中心企业信用互助协会,在再担保业务方面也进行了大胆的开拓性工作,受到主管部门和业界的一致好评。
四年多来,担保中心从一个概念起步,建立了一整套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管理规程,科学地进行部门设置、机构设置,制定了明确的部门职责。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中心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廉洁、高效的员工队伍,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中心切实覆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在成立之初,中心主任叶小杭就提出了“建设一流的团队、创造一流的业绩、形成一流的品牌”的奋斗目标,中心将继续努力创新、稳健经营,勇于进取,向着目标不断迈进。
宗 旨:
探索出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路子,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原则: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经营方针:
严谨、稳健、高效、安全。
担保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不论出身,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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