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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调整
发布时间:2007-05-10 17:39:14   字体 评论 浏览:160次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7年5月10日起,全区高速公路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后,全区高速公路的一类、二类、三类车及四类、五类货车实行统一的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分别为0.4、0.8、1.2、1.44、1.68元/车公里。其中桂林至柳州、宜州至柳州、柳州至南宁、南宁至北海、合浦至山口、钦州至防城港等7段高速公路的一类、二类、三类车的收费标准较调整前略有提高,但各个路段的四类、五类货车收费均保持不变或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对40座(含40座)以上大客车实行了较优惠的收费政策。例如,桂柳高速公路批准调整或执行标准为1.85元/公里,而调整后的优惠执行标准仅为1.35元/公里。区内其他高速公路对40座(含40座)以上大客车的收费,也将在批准调整或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实行6%——20%不等的优惠。

    不过,记者昨日走访了市内几家公路客运站后发现,在此次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中受益最大的高速公路客运班线,其车票价格目前却并没有下调的意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市客运科科长陆冠宏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公路客运票价上浮或下调,主要还是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交通厅原来制订的台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来进行。因此,在没有接到自治区新的文件精神之前,我市公路客运票价暂时还不会因为全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所变化而进行调整。所以高速路上的大巴乘客现在还享受不到这次下调的实惠!

来源: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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