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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劳动保障协理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中就培函[2004]37号)
发布时间:2004-11-08 10:53:53   字体 评论 浏览:281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准备,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提高平台工作人员素质,尽快发挥作用,我们将在全国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重点联系城市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师
资培训,并对这些城市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经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同意,现将有关师资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培训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加快推进全国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和队伍建设步伐。

  二、培训内容

  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和《劳动保障协理员教材》内容,确定培训以下主要内容:

  1、失业人员管理

  入户调查、基础信息管理、信息分析与反馈理论知识及操作办法。

  2、就业服务

  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的理论知识及操作办法。

  3、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掌握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协办社会保险事务的理论知识及操作办法。

  三、培训对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管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业务的处长(科长)1人;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重点联系城市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管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的领导1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1人,此协理员需由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较高,培训后能承担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培训工作。

  四、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限

  采取课堂培训方式,分南北片举行两期,每期7天。

  五、资格认定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CETTIC职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保障协理员还颁发《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六、其它事项

  1、培训费用:培训费500元(含资料费)。食宿费自理。2、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办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填写《劳动保障协理员师资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于2004年 10 月20 日前统一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社区就业指导处。

  联 系 人:朴京爱、柏明茹

  联系电话: (010)84631199转8303,8304

  传  真: (010)8463554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社区就业指导处

  邮    编:100101

  电子邮件:xiaoqiye10@yahoo.com.cn

  附件:1.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2.劳动保障协理员师资培训报名表

  

  中国就业培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技术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四年十月九日

 

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1、北京市:宣武区、朝阳区、西城区

  2、天津市:和平区、河东区

  3、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秦皇岛、保定

  4、山西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

  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包头、赤峰、满洲里、伊克昭盟

  6、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

  7、吉林省:长春、吉林、辽源、白山

  8、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芬河

  9、上海市:普陀区、黄浦区、浦东新区、闵行区

  10、江苏省:南京、常州、无锡、南通、徐州、扬州、常熟、镇江

  11、浙江省:杭州、宁波、金华、舟山、嘉兴、绍兴

  12、安徽省: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

  13、福建省:福州、厦门、南平、永安

  14、江西省:南昌、新余、萍乡

  15、山东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

  16、河南省:郑州、开封、漯河、焦作

  17、湖北省:武汉、襄樊、鄂州、宜昌、黄石、孝感

  18、湖南省:长沙、株洲、衡阳、常德、湘潭、郴州

  19、广东省:广州、深圳、湛江、汕头、佛山、韶关、中山

  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桂林、柳州、梧州

  21、海南省:海口

  22、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

  23、四川省:成都、攀枝花、绵阳、南充、宜宾

  24、贵州省: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都匀

  25、云南省:昆明、玉溪、个旧、楚雄、曲靖

  26、西藏自治区:拉萨

  27、陕西省:西安、宝鸡、汉中、咸阳、渭南、安康

  28、甘肃省:兰州、白银、金昌、天水

  29、青海省:西宁、格尔木

  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石嘴山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哈密

  32、新疆建设兵团:石河子

  说明:

  1、 本表复印有效;

  2、 请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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